2026年5月20日,印度电子信息技术部(Meity)发布适用于IS/IEC 62368 Part 1: 2023产品的系列划分指导规范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产品系列定义

产品系列以整机零部件/组件的最高配置版本为基准进行界定,并说明各型号如何基于该最高配置搭配零部件、组件衍生而来。归入同一系列的所有型号,必须拥有满足法规合规要求所必需的通用设计、结构、零部件或组件。若对应产品标准未对产品系列作出定义,则以本文件定义为准。

二、同系列全部产品通用判定要求

2.1 单系列最大型号数量

a) 所有产品品类的单个产品系列最多可包含 10 款型号,特定产品品类另行规定更高上限的除外。

b) 同一系列抽样规则:每 10 款型号抽取 1 台样品测试;所有情况下均需选取安全设计工况最差的配置作为测试样机。

2.2 防护等级(IP)要求

a) 同系列所有型号防护等级 IP 必须完全一致。

b) 产品本体标注的 IP 等级,必须在印度标准局(BIS)认可实验室依据 IS/IEC 60529 完成测试;无防尘防水防护功能的产品无需标注 IP 等级。

c) 若产品依靠 IP 防护结构实现安全防护功能,该防护结构需符合 IEC 60529 标准,且对应的 IP 代码必须标注在设备机身或使用说明书内。

2.3 外壳相关要求

a. 外壳材质与表面处理

(1)系列内所有型号中,构成防火外壳、电气绝缘隔离层、机械防护结构的外壳材质必须完全相同。

(2)同系列所有型号外壳整体外形、基础结构(外壳各部件拼接方式)需保持一致;允许小幅尺寸差异,但改动后爬电距离、电气间隙、通风限流效果、防火外壳完整性不得低于基准样机。可选取尺寸工况最差的型号作为系列基准测试样机。

(3)系列内各型号外壳通风开孔的尺寸、排布方式,通风限流效果不得优于基准样机(通风限制程度等同或更高)。

b. 接口、按键、显示屏开孔

外壳上用于连接器、操控按键、显示屏的开孔设计与尺寸,需保证对内带电部件的爬电、电气间隙达标,且防火外壳完整性不能弱于基准样机。

c. 按键与操控部件位置

(1)同系列内各型号按键、操控件外观、安装位置允许调整,但需经检测实验室确认位置变更不会影响产品安全。

(2)实验室需专项核查并出具说明:移位后的按键 / 操控件不会缩小爬电、电气间隙,不会破坏外壳防护完整性,且在常规使用场景下不会增加误操作风险。

d. 允许存在的差异化内容

仅颜色、表面涂层、无结构性装饰覆膜这类不影响上述所有安全指标的外观差异,可在同系列不同型号间区分。

2.4 绝缘结构类别

同系列所有型号绝缘结构等级必须统一,仅能为以下其中一类:I 类(基础绝缘 + 保护接地)、II 类(双重 / 加强绝缘,无接地)、III 类(安全特低电压 SELV 供电)。

2.5 供电来源与防护系统统一要求

a) 同系列所有型号必须采用同类型、同细分类型的供电来源及安全防护系统。

b) 全系列所有等效接口、功能对应的电能分级(电气 ES1/ES2/ES3、功率 PS1/PS2/PS3、热分级 TS1/TS2/TS3)必须保持一致。

c) 设备所有外露接口的电能分级全系列统一;输出 ES1/PS1 低能量等级的型号,不得与 ES2/PS2 及更高能量等级型号归入同一系列,二者所需安全防护方案存在本质区别。

d) 带主动风冷(风扇散热)机型与仅被动散热(散热片)机型,不可划分为同一系列。

e) 全系列必须采用同规格安全关键元器件(Y 电容、光耦、压敏电阻 MOV)作为基础绝缘、补充绝缘或加强绝缘防护件(元器件额定参数可根据电池容量调整);例如若某款机型采用 Y 电容作为防护器件,则系列内其余型号也必须配备 Y 电容作为防护件,测试选用工况最差的样机。

f) 以下三类供电形式(外置供电设备、内置开关电源市电供电、内置电池供电)不可混编入同一产品系列:

(一)外置供电设备(电源适配器、移动电源及其他外接输入设备)

  1. 配套注册电源适配器 / 移动电源额定功率≥整机额定功率。
  2. 支持 USB-PD、PPS 动态功率协商的设备,若各型号最大协商功率区间一致,可归入同一系列;全系列电源管理、充电电路(与外置供电对接的安全核心电路)PCB 布局、设计完全相同;电池管理系统(BMS)过压截止、欠压截止、过热保护阈值等安全逻辑参数全部统一,保障防护性能一致。

(二)内置开关电源、市电直供机型

  1. 市电电路板、开关电源板 PCB 布局所有型号保持一致。
  2. 若配备电源变压器,变压器设计、绝缘系统需完全相同。

(三)内置电池供电机型

  1. 同系列可采用不同容量电池,但基准测试样机必须搭载容量最高的电池。
  2. 系列内电池化学体系必须统一;锂离子电池、镍系电池机型不能混为同一系列。
  3. 可充电电池机型:全系列充电、电池保护电路 PCB 布局、设计一致。
  4. 不可充电电池机型:保护电路 PCB 布局、设计同样全系列统一。

g) 同系列所有型号额定输入电压保持一致。

h) 产品出厂不配套外置供电设备时,需在机身、外包装、电子标签、产品说明书清晰标注适配外置电源设备的规格与额定参数。

2.6 其他外形、功能统一要求(适用品类需全部满足)

同系列所有型号需同时满足以下统一条件:

a) 外形规格一致(如硬盘、固态硬盘等存储设备);

b) 麦克风、耳机佩戴形式统一(夹式、手持、头戴式等);

c) 充电方式统一(底座接触充电、USB 充电、充电仓充电、无线充电等);

d) 带 SIM 卡、不带 SIM 卡的智能手表分属不同系列;

e) 带显示屏、无显示屏设备分属不同系列;

f) 带触控、无触控设备分属不同系列;

g) 多输出开关电源、适配器等设备:输出路数、各路输出额定参数全部统一;

h) 不间断电源、逆变器等设备:输入 / 输出频率、相数、母线电压统一;

i) 复印机等办公设备:整机支持最大纸张尺寸统一;

j) 显示屏设备:屏幕类型统一(LCD 液晶、LED 等);

k) 无线麦克风等收发设备:发射端、接收端 IP 防护等级保持一致;

l) 摄像机类设备安装方式统一(手持、三脚架固定等);

m) 系列可搭载多款处理器,但测试基准样机必须选用热设计功耗(TDP)最高的配置,代表整机外壳、供电电路最严苛发热工况;

n) 多处理器设备,全部处理器需集成在同一个设备外壳内。

备注

1. 电源适配器、不间断电源 / 逆变器、移动电源产品,可在一定输出功率 / 容量区间内合并为同一个系列。

2. 成品中使用的、列入强制管控清单的元器件,均需单独完成印度强制注册(CRO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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